中央纪委国家监委9月4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天津市委原常委、组织部原部长周德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周德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周德睿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、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周德睿,男,汉族,1966年2月出生,湖南祁东人。
周德睿曾长期在湖南省工作,历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,永州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永州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。2013年初,周德睿出任常德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并于2017年6月出任常德市委书记。
2021年3月,周德睿出任天津副市长、党组成员,同年9月转任天津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,2022年6月出任天津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。
3月13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天津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周德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来源:政知见
编辑:何湘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