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
9月19日上午,发生于18年前的“山东入室抢婴案”,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判决。宣判前夕,受害人家属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,直到孩子2024年被找到,才知道涉案团伙的4人中,有一人是同村村民袁某贵。当年正是袁某贵给另外3人提供的信息并带人踩点。事发后,他还装作若无其事,悠然自得地来过家里喝茶。
右为姜甲儒,左为其哥哥(极目新闻记者摄)
当年被抢婴儿的哥哥姜先生介绍,事发于2006年12月,当天晚上,3岁的他和8个月大的弟弟姜甲儒,以及爷爷奶奶在同一张床上睡着,当时自己年幼,并且睡着了。事后从爷爷奶奶处得知,这群人先是断了家里电闸,把爷爷引诱出去殴打控制住,又进屋控制了奶奶,最后把尚在襁褓之中的姜甲儒抱走,分工非常明确。
“我爷爷在世时还跟我说过,这群人曾用脚踩过他的头,当时他整个人晕过去了。”姜先生说,爷爷也因弟弟的事情,没几年就含恨而终。
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,2006年11月左右,被告人曾某孩得知刘某某、苏某某夫妇想抱养个男孩,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。后曾某孩与被告人吕某东、王某勇共同预谋此事,并安排吕某东寻找合适的男孩。吕某东经人介绍认识了泰安肥城市王庄镇某村的被告人袁某贵,吕某东将偷小孩卖的想法告知袁某贵,让袁某贵帮忙寻找合适的男孩并许诺给予好处。之后,袁某贵为吕某东提供同村的姜某金家有二胎男孩,该男孩的父母均在外打工,家中只有老人等信息,并带吕某东到姜某金家附近踩点。
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,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携带断线钳、撬棍、手电筒等工具,来到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某村的姜某金家,三人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某金家中,曾某孩、王某勇使用暴力、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金夫妇,吕某东进入堂屋西卧室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后离开。
次日,曾某孩、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,将姜甲儒卖给刘某某、苏某某夫妇,所得赃款被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三人瓜分。
2024年1月,受害人家属经历多年寻亲,在警方的努力下,终于找到姜甲儒。2024年1月,被告人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、袁某贵分别被抓获归案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